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4.12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宁夏区税务局)将于2021年4月16日0时至2021年4月29日24时对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进行整合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自2021年4月16日0时至2021年4月29日24时,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等办税场所,以及宁夏电子税务局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税务机关已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结时限不受系统升级影响。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自2021年4月30日0时起宁夏电子税务局恢复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理;自2021年4月30日上午9时起,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等办税场所恢复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办理。
三、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
(二)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积极参加出口退税管理相关系统整合升级的培训辅导。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通告消息,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
(三)系统升级停办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等情况。
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增值税一般...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通知》(宁政发[1999]8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公平税负,从1999年...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落实全区科技大会精神的通知”(宁党办[1999]116号),海外专家、学者、留学生在宁技术服务取得的工薪...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已经6月1日自治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