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6年5月9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精神,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现对我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调整公告如下:

一、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申报缴纳期限为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

二、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需在每年第一季度申报期内,在申报表上注明申报期限,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特此公告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增值税一般...

宁地税〔所〕发[1999]23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 自治区政府《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宁地税〔所〕发[1999]23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 自治区政府《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通知》精神的通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通知》(宁政发[1999]8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公平税负,从1999年...

宁地税〔所〕发[1999]1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认真落实区党委关于给予海外专家学者留学生在宁技术服务所得税收优惠的通知

宁地税〔所〕发[1999]1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认真落实区党委关于给予海外专家学者留学生在宁技术服务所得税收优惠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落实全区科技大会精神的通知”(宁党办[1999]116号),海外专家、学者、留学生在宁技术服务取得的工薪...

宁政发[2000]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宁政发[2000]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已经6月1日自治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地税发[2004]5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4]5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