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19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1月15日
鉴于2019年1月全区各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电子税务局、各办税终端等申报受理压力较大,为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实际需求,保证各办税服务厅运行平稳有序,确保纳税人按期、顺利完成本月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将2019年1月份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2天。即由2019年1月15日延长至2019年1月17日。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申报纳税事项。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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