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告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6.4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243号)规定:金税盘每个200元,税控盘每个200元,报税盘每个100元(自愿选择使用),技术维护费每户每年每套280元。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系统产品的,技术维护费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
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按照有关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通用设备(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税务机关名义,或以专用设备兼容性等任何借口向纳税人强行销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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