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4.25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有关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8〕35号)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18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2018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附件:
2018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1.宁夏朗伯柯葡萄酒文化基金会
2.宁夏国际语言学校
3.宁夏新商务技工学校
4.宁夏慈善总会
5.宁夏安琪爱心基金会
6.宁夏材料研究学会
7.宁夏公益慈善事业促进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增值税一般...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通知》(宁政发[1999]8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公平税负,从1999年...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落实全区科技大会精神的通知”(宁党办[1999]116号),海外专家、学者、留学生在宁技术服务取得的工薪...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已经6月1日自治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