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对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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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接有关区县地税局来电,请示对单位为个人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标准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对单位为个人在规定标准内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收入;超过部分,并入个人...
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征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分税制财政体制,经研究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开发项目办理登记备案和纳税申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局[2006]90号)公布的数据,我市200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196元,3倍为60588元。...
为落实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2号,市局津国税流[2006]54号转发)第二条规定“纳税人申请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应先将所生产...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6]10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精神,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各项工作,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推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工作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2007年始,全国将使用税控系统开具货运发票,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上线运行时间问题...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你局《关于申请对公用公房管理部门接管国有直管产房屋不征契税问题的函》(津国土房财[2006]120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第七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新版货运发票》),现将...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拓展其经营范围,本着“先行先试”、“非禁即入”、“非禁即可”的原则,依据有关企业注册登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04年第12号令),制定本意见。...
为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优化商务环境促进投资融资的意见》、《天津市2009年至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和《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更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管理,实施“一机多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5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第一条“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取得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由省级国家税务局确认)出具的饲料产品...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6〕824号,以下简称《规程》)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号)要求,“200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增值税一般...
近接部分地税分局来电请示,在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调整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税前工资扣除标准如何掌握,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实行查收征税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并对我市营业税起征点进行调整,请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精神并对我市营业税起征点进行调整,请遵照执行。...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简化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纳税,经研究,对其实行委托银行划转税款的纳税方式(以下简称银行划款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近接部分地税分局来电请示,地税二[1999]17号文件规定的我市通讯补贴费用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每人每月不超过80元如何掌握。经研究,通知如下:
我市通讯补贴费用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通知》(国税函[2003]327号)的要求,市局决定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
由于受“非典”疫情影响,近期我市客运出租行业和部分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下降较多,经报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客运出租行业单车定额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照顾。...
市财政局《关于减征出租汽车行业和部分实行定额征税的个体工商户税款的紧急通知》(津财税政[2003]5号)下发后,就实际征管操作中的具体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
自2019年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正式启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已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纳税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关于“积极拓展疫情防控期间‘...
为促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管理,提升捐赠业务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我市财会服务工作的通知》(津财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