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安徽省税务局: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302022-09-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规定:“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

安徽省税务局:个税虚假投诉处理建议

302022-09-30

目前,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对收入信息进行申诉时,系统已提示申诉须知:在提交申诉之前,请先尝试联系被申诉扣缴义务人进行核实,并确保申诉情况属实。若提交虚假申诉信息,将依法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等信息。...

安徽省税务局:财税201578号文

302022-09-30

根据财税〔2015〕78号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

安徽省税务局:超经营范围开票

302022-09-30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之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

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享受问题

302022-09-30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安徽省税务局:社会化移交无偿划转资产是否视同销售?

302022-09-30

2.土地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规定:“二、关于营改增后视同销售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

安徽省税务局: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

302022-09-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规定:“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

安徽省税务局:公司招用持有失业证员工的税收优惠

302022-09-30

1.根据皖财税法〔2019〕183号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

安徽省税务局:我司租赁个人房产做为营业场所,因提前退租产生违约金,我司按照合同支付了违约金,此违约金是否

302022-09-30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安徽省税务局:房地产企业留底税额能否抵预缴的增值税欠税吗?

302022-09-30

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按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

安徽省税务局:个人福利性补贴扣除

302022-09-30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

安徽省税务局:房地产企业一次性转让未完工的开发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式,计算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扣除土地价款

302022-09-30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一次性转让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次性扣除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

安徽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企业(工业企业)将自有办公楼对外出租。收取的承租方的自来水费,开据增值税专票的商

302022-09-3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屋或场地,除收取租金外,因转供水、电单独向承租方收取水费、电费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按水、电的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可以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租方(不包括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

安徽省税务局:银行在开展宣传活动时,对既定客户发放的礼品是否视同销售?如何理解《增值税条例》和财税2016

302022-09-30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

安徽省税务局:宣城广德不允许代开专票

302022-09-30

我是一个小个体户,一年有几次到税务窗口代开专票结账。现在不允许我们代开了,必须要个人领回去开票,每个月还要申请发票,申报也不会。很麻烦!我想请问像我们这样一年开几次发票是否一定要领回去开,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

安徽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公司(建筑企业)聘用退伍军人有哪些优惠?

302022-09-30

三、本通知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安徽省税务局:同月份从两处取得的年终奖是否可以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个税

302022-09-30

您从两处取得多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自行决定哪一笔奖金单独计税并进行调整。您也可以将全部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安徽省税务局: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可以按年缴纳吗,还是每个月都要交

302022-09-30

2.根据皖政〔2012〕54号的规定,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

安徽省税务局:土地使用税

302022-09-30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

安徽省税务局:变更负责人和联系人

302022-09-30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目前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支持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税务代理人员的信息变更。...

安徽省税务局:证券企业,有内部刊物,非记者、编辑类专业人员,为鼓励员工投稿,对员工给予一定稿费是按照工资薪

302022-09-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

安徽省税务局:不征税发票能不能申报契税

302022-09-30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契税申报时应取得不动产销售发票,即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不动产销售发票。...

安徽省税务局:国有建设开发用地上种植树木花草是否享受土地使用税免缴优惠?国有农业用地上种植树木花草是

302022-09-30

我学习税法中请教税法问题,企业今年刚拿的两块土地,一块是国有建设开发用地,一块是国有农业用地,请问:国有建设开发用地上种植树木花草是否享受土地使用税免缴优惠?国有农业用地上种植树木花草是否享受土地使用税免缴优惠政...

安徽省税务局:政府有偿收回土地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302022-09-30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规定:“第十七条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八条 有下列...

安徽省税务局:同一工程项目签订多税率合同

302022-09-30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因您前提条件不清晰,如属于同一纳税人承接的同一个建筑项目,应选择一种计税方式计税。
具体情形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首页上一页1415161718下一页尾页

小编推荐

热门排行

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农产品核定扣除

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农产品核定扣除

2、享受农产品核定扣除纳税人需要哪些前提条件,比如我是一家实际生产酒精的企业,但是我的营业执照是批发行业,工商部门要求我变更经营范围并取得...

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预交申报所属期错误解决方式

安徽省税务局:增值税预交申报所属期错误解决方式

我公司为房地产企业,因为项目没有确认收入,增值税暂为预缴,我去年6月份预缴5月份所属期增值税时,因忘改所属期,默认为申报所属期6月份的税款预缴,导...

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问题

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给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并入当月工资薪金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

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

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给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并入当月工资薪金依法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