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规范统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的规定,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有关规定,《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2019年第29号)规定,经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合肥海关决定在合肥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为进一步确保税法在我省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安徽省资源税实...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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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交易办税业务的工作效率,加强和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为最大限度地方便自然人纳税人代开发票,根据安徽省税务局统一规定,现将自然人在委托代征单位代开发票月累计限额从10万元调增到50万元。各自然人纳税人月限额内可以就近选择税务机关委托的社会代开发票点代开发票。...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注: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其他特殊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入学、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主要...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地税〔2007〕39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举措,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77号)、《国家税...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6号)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所辖县(市、区)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皖税发〔2018〕76号)文件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具有执法和征收职能...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财税法[2018]54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
为了做好2019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
按照省局通知要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已成为外部审计监督重点,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有效降低执法风险,现就开展核定征收执法风险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是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定期逐户排查户管范围内符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的重点纳税人情况,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
为进一步厘清税收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服务质效,我局对税源管理部门的征管职责进行了部份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建筑业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事项由税源管理股调整为徽城税务分局负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现将我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中有关事项予以重新明确,现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3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皖办发〔2020〕6号),以及芜湖市委、市政府关于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管户调整有关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2020年起将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予以调整。为做好我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与公益性...
合肥市2020年度(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集中征缴期在即,依据相关文件法规,现将申报缴纳有关事项制定如下指引,请各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公告》(2020年第5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决定自2020年8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遭遇自然灾害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工作,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省税务局组织对截至 2020 年 7月 20日的纳...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积极发挥税费优惠政策对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支持作用,助力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
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