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本市免税农产品、废旧物资收购凭证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288号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免税农产品及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购废旧物资时,应使用统一的收购凭...
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6)财税计字第002号《关于预算外企业和经营单位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的入库科目和税收会计、统计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违反税收法规,偷税、抗税,情节严重的,除按照税收法规补税并且可以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通知的精神,为保证国家税收...
你行[87]京农银发字篇58号《关于免纳三年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申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财政部[87]财税字第35号、第36号关于对银行,保险系统征免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通知中已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
按照国务院规定,本市自1987年1月1日起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条例和细则随本规定转发),并执行以下规定。...
根据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6]第165号文件规定,我市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开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现将财政部[86]财改字第21号《关于国营企业交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有关财务处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市政府京政发〔1986〕165号通知,现将我市征收一九八七年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入库级次规定如下:...
郊区县食品购销站自一九八二年九月以来,有关纳税办法一直按市二商局、财政局、税务局(82)二商(财)字694号和(82)财企二字84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视同集体企业交纳所得税”。一九八四年第二步利改税以后,食品购销站已正式明确为“国家所...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座落在本市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辖区内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在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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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税务总局[86]财税地字第8号《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 为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便于企业依法纳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纳税环节比较复杂和税务机关认...
开征耕地占用税是国家为了保护耕地,开辟农业投入资金,增强农业生产后劲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各区县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和土地管理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为了促进我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发展,认真贯彻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8]49号《关于发布〈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和京政发[1988]57号发布的《北京市新技...
为了加强首都旅游市场的管理,促进首都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领导批示,现就市旅游局所属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待的入境旅游团到定点商店购物,并从定点商店收取的劳务性收入,在财务、税收上如何处理的问题通知如下,请依...
为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作如下规定:...
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88)财农税字第8号文《关于银行扣缴耕地占用税拖欠税款的联合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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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87)财税字第172号《关于对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软件、程控交换机四种产品实行减免税和提取研究开发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规,促使纳税单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市政府京政发(1987)93号文件《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办法》的规定。为保证耕地占用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将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财政部(87)财预字第58号《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现将“耕地占用税”的预算编列、预算科目、预算缴款等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耕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
关于对本市保险公司系统征收印花税的问题,市局曾以[1989]市税三字第 70号文件转发了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简化征收管理手续,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经研究并征得市...
第一条 为加强集市贸易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集市贸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除设...
现将财政部(89)财商字第89号《关于对彩色电视机征收特别消费税和国产化发展基金后有关贴息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与市计委、市商委、市经委等部门共同研究的意见,作如下补充,请一并按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必须执行本...
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各行有关部、区办事处、县支行:...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98号《关于对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总公司)具体情况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扶持本市蔬菜行业的发展,根据市政府(89)市政办发30号文件“关于继续保留优惠政策,认真管好财政补贴”的精神,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和市蔬菜领导小组决定,现就企业亏损补贴包干节亏留用和优惠免税使用等几项财务管理问题规定如下,望...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
北京市税务局分别于2021年1月7日、15日委托参保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并向参保人在医保信息系统留存的参保人或其亲属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反馈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工作,现将《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会〔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