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苏税发〔2022〕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毫不松懈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聚焦疫情对当前全...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总体工作部署,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在徐州市切换上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涉税(费)业务办理需求,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决定于9月9日起接受预约,9月10日起恢...
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涉税(费)业务办理需求,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恢复对外开放,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根据扬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通知精神,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涉税(费)业务办理需求,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同意,生态科技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有序恢复线下办税服务,现将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税缴费便利性,降低办税缴费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及所辖市(区)税务局(不含工业园区、张...
一、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货币补偿方式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成交价...
一、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所在地为其分别依法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实行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纳税的,为其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依法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实行预缴增值税、消费税的,为其分别...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精神,现就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我们对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推进税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理税费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自2022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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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部署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以下简称“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根据行动方案联合无锡市公安局、无锡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和人社部等四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19年11月4日江苏省将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发票系统2.0版)。
发票系统2.0版将对现有的发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为保证数据迁移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省将于2019年10月11日...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服务纳税人的质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1月4日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系统2.0版”)。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与增...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税务局、残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0〕43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完善...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优化对企业的服务,结合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税收信用管理,提高纳税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3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以下称84号公告)的规定,请符合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下载附件《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申请表》,根据8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有关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积极开展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优化注册审批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网办,落实帮办代办、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及服务等便民举措。鼓励各辖市、区建立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在不涉...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我们对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核查异议项目鉴定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2020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评定工作已经启动,现...
1、疫情期为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所涉及的月份(按整月计算,即1-2月份),并将免征保障金提前到2019年度先行实施。(江阴、宜兴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