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航空综合险是否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乎网站09-29评论

航空综合险是否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20-01-15

咨询对象 北京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购买机票时的航空综合险中包含人身意外险和延误险。

那么航空综合险是否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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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1-16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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