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开发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还原计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的税务处理问题
日期:2019.11.12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
问:营改增后,开发企业取得含税售销收入如何还原计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
答: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销售开发产品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