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如果存在雇佣关系,则应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与是否代缴社保无关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个税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申报纳税

留言时间:2020-03-15

咨询对象

北京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在A单位长期上班,存在雇佣关系,有劳动合同,但社保未在A公司缴纳;个税是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申报纳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3-16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如果存在雇佣关系,则应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与是否代缴社保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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