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发票
留言时间:2020-04-01
咨询对象
北京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是自然人,临时发生经营业务,需要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经营项目是生活服务,按照文件规定,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我当时是所属期1月开具的,当时政策未出,我已按规定缴纳了增值税,现决定放弃所属期1月开具的发票免税,一经放弃,是不是我现在4月想开具的生活服务发票都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了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4-02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如您为北京市纳税人,1月放弃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免征增值税政策,不影响后续期间享受2020年8号文件规定的免税政策,也不影响后续期间享受其他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