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一般纳税人接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符合条件的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客票,如何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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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接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符合条件的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客票,如何填写申报表?

发布时间:2020-08-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一般纳税人接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符合条件的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客票,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同时,还需将进项税额填入本表第10行“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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