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租赁所得是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租赁所得是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留言时间:2020-09-22

咨询对象

北京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租赁所得是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9-22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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