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问题
留言时间:2018-05-11
纳税人所属地
北京
问题内容
《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在总局网站只搜索到2014版的,但在其他网站,如http://credit.qingdao.gov.cn/125/648.html,可看到2016版本,想问2016版本的是否总局网站可以找到,多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北京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8-05-14
答复内容
您好,经征求《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文件起草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和税务总局稽查局意见,该文件现行有效,能够对外公开。宣传中心已经在税务总局网站法规库公开该文件,并同时废止《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纳税人如有需要,可登录税务总局门户网站法规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