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汇税清徼问题
留言时间:2019-04-08
纳税人所属地
北京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18年汇税清缴小微企业是否可以按19年财税13号文件标准来执行?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12366北京中心
答复时间
2019-04-09
答复内容
12366北京中心答复:
您好,请参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因此,18年汇算清缴不可以按财税〔2019〕13号文件标准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