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淀区用人(工)单位申请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三类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及非“三类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8-01 09:17来源:海淀区税务局
一、海淀区审核地点变更通知
自2022年6月1日起,应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及2022年岗位补贴、“三类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及非“三类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地址变更为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届时审核期开始后,海淀区残联一层审核大厅(杏石口路28号)将不再对外办公。
咨询电话:52808358 (审核期内拨打)
二、岗位补贴、“三类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及非“三类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一)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补贴须于2021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到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申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
1.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申报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在税务机关申报保障金或未缴纳保障金,补贴申报无法办理);
2.残疾人职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劳动年龄段内;
3.安排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就业;
4.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按规定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6.用人单位如实申报残疾人个人所得税;
7.工资发放不低于2021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的劳动报酬(2021年1月至7月实发到手不低于2640元;2021年8月至12月实发到手不低于2784元)。
8.申请“三类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的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劳动力。
9.申请非“三类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残疾人毕业生。
10.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在编职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报材料
*1、《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领招用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还应提交残疾人毕业生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邮寄材料申请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网上申请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请携带所招用残疾人毕业生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邮寄相关材料至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3、《申请承诺书》(邮寄材料申请需提供)
(注:(1)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残联留存,用人单位所有准备的材料纸张应为A4纸。
(2)今年因为疫情的原因,用人单位请在网上办理残疾人补贴的所有项目,如有不清楚的可电话咨询,如网上申报与预想差距过大可携带材料现场办理
(3)单位拨款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我单位变更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单位补贴发放。
三、办理方式:
(一)网上申报:
登陆北京市残联官网“北京市用人(工)单位申请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网上申请系统”网址
(http://wangshen.bdpf.org.cn/intbdpfcbj/page/login/login.html),进行申报。
(二)现场申报:
携带办理材料中所述材料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残联审核窗口进行现场提交。
(三)邮寄材料申报: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寄联系人: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邮寄联系电话:52808090
我区定于所办事项截止时间前一周停止办理邮寄申报业务。
注:我区不接收到付的邮寄申报材料,如因到付造成损失,由寄出方承担。
(四)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残发〔2018〕26号)
四、其他事项
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残疾人劳动力不再以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转移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分流职工等身份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促进就业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高校毕业生按本措施享受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补贴期间,不再同时享受就业专项资金促进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本指南中带“*”的相关表格材料请到区残联网页(http://hdcl.bjhd.gov.cn/)“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申报”栏中“2022年保障金审核表格及岗位补贴表格材料下载”处下载或到海淀区政务中心四层领取。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残发〔2018〕 26号
相关附件:
《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单位拨款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