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残保金申报缴费事项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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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残保金申报缴费事项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2-08-01 09: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税务局

各用人单位:

现将2022年残保金申报缴费有关事项做如下提示:

一、申报缴费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二、申报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电子税务局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保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报缴费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登记注册类型为(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内资个体、港澳台个体、外资个体、个人合伙、内资合伙、港澳台合伙、外资合伙、个人、内资个人、港澳台个人、外资个人以外的所有用人单位。

四、申报缴费注意事项

1、未雇佣在职职工或未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2、享受政策减免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申报。

3、2022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不需进行申报(包括零申报)。

4、不得提前申报缴纳所属2022年度残保金。

五、石景山区残联审核事项

2022年审核期限:6月1日至10月31日

2021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应在申报审核期以内网上、现场等方式审核。

现场审核地点: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一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68864451、68870790

现场审核预约及政策咨询微信:sjssh2020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以残联审核结果为准。

安排残疾人申报审核要求及相关政策,请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询或向区残联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石景山区税务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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