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双公示信息表——北京博力康医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9-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行政处罚信息数据表
填报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审理科
案件名称 |
北京博力康医药有限公司一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国税稽罚〔2019〕6000010 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1.未按照规定保管帐薄、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废止的发票而受让 |
处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博力康医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0716713465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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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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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911101050716713465 |
自然人处罚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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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志勇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230119********4512 |
处罚结果 |
9,000元;10,000元 |
处罚生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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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截止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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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 |
当前状态 |
0=正常(或空白) |
1.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税总办发〔2016〕19号附件)进行填列
2.如果某项信息超出列举项目,请取消数据有效性后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