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盈亏互抵问题
日期:2019.11.12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
问:企业既有享受项目所得减免的项目,也有其他应税项目,企业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盈亏能否相互弥补?
答:对于既有享受项目所得减免,也有非减免项目的企业,首先应分别核算各项目所得或亏损,对于能准确核算减免项目或非减免项目盈亏的,允许盈亏互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