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取得政府补助享受项目所得减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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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取得政府补助享受项目所得减免问题

日期:2019.11.12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

问:A 公司既从事节能节水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又从事其他应税项目,对于其从政府有关部门取得的涉及节能节水项目的补助能否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答:对于享受减免所得的企业,其取得的政府补助如与减免项目直接相关,则可以享受减免所得税收优惠,如与减免项目不直接相关,则其取得的政府补助不可以享受减免所得税收优惠。

因此,鉴于A 公司从政府有关部门取得的政府补助与享受减免的节能节水项目相关,因此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此外,如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应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税务处理,不得享受减免所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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