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税务部门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预填上述涉税信息,纳税人可以与缴税时...
对于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同持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例3:小李和小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2023年1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例1:纳税人小周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的规定:
一、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第三条的规定:上述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
印花税热点咨询问题(一、二)
发布时间:2022-09-30 09:57 来源:大连税务微信公众号 沈阳税务...
处理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一、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按3%确定...
来信内容: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房屋进行装修后,将该房屋对外销售,装修费用是否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处理情况: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产,应按评估值计算增值额,在进行重置成本价评估时可以考虑装修费用。...
来信标题: 我公司是非试点纳税人,今天收到一张全电发票,自行打印后,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最新关于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2-09-29 10: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标题: 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相关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如何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与总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分支机构发放工资的,如何确定在职职工人数?
发布时间:2022-09-29 14: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与总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
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实习(见习)生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发布时间:2022-09-29 14: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实习(见习)生属于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果实习(见习)生...
全电发票未确认用途及未入账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对应的全电发票将被锁定,不允许受票方再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操作。
全电发票未确认用途已入账的,若开票方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后,允许受票方对该全电发票未冲红的部分...
不需要。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网页)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无需将相关信息打印出来交单位盖章保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规定:“八、完善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
……
(四)纳税人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
所属期是2021年11月、12月(包括按季缴纳的2021年第四季度税费)缓缴税费在延长9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4个月(合计延长13个月),分别在2023年1月、2月入库。
所属期是2022年2月、3月(包括按季缴纳的2022年第一季度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转移所立的书据不再列入“产权转移书...
(六)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凭征收协议购买住房。新购房屋价款不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新购房屋价款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1.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
养老托育服务业,可以减免哪些税费?
北京税务 2022-09-20 09:00 发表于北京...
让我们一起学习如何获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吧!
发布时间:2022-09-24 12: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答:纳税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均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你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现行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计算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 年第10 号),企业可以自主选择10 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 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
答:对于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以按规定在第四季度适用100%比例加计扣除政策。具体为: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的比例计算加...
答:《公告》规定的比例法是指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 年度10 月1 日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你公司成立于5 月10 日,2022 年度经营月份从5 月份开始计算,全年经营月份数共计8 ...
答:《公告》规定的比例法是指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 年度10 月1 日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你公司2022 年度经营月份为12 个月,2022 年10 月1 日后的经营月份数为3 个月,按照...
一、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勾选确认总体流程 1、 电脑浏览器要求:IE9以上的版本或安装谷歌、火狐浏览器; 2、 驱动及应用客户端控件安装; 3、 连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热点政策问答(一) 时间:2020年2月24日 13:21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对赌协议(业绩补偿)
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