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实习(见习)生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发布时间:2022-09-29 14: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实习(见习)生属于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果实习(见习)生为非在校学生,应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判断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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