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财税字[1996]8号)的有关规定,对由各单位随增值税代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的有关征退问题,经与市财政局协商,...
《关于修订代征手续费提取办法的通知》(津国税计[1996]53号)印发后,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问题。经研究,特作如下补充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代征税款的票证使用代征单位可填开完税证或代扣代收税款凭...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天津市财政局统一收据”的通知》(财预[1996]78号)要求,我市国税系统发售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工商统一收据”自1997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为做好新旧收据衔接工作,现就有...
为加强“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以下简称“联运发票”)的管理,以及行业管理,经市联合运输办公室与市局协商同意,全市从事联运业务的单位统一换发市联合运输办公室新制发的“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领购卡”(以下简称...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112号)转发给你们,并对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明确的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将一九九七年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征管改革单位遵照执行。...
现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税务检查证发放登记册及发放人员的像片送交市局涉外处。...
新税制实施以后,我市部分区、县国税局在当地政府的要求和支持下,为保证完成税收任务和新税制的正常运行,对部分连续三个月以上“无税户”采取了“以销定进”、“最低征收率”等征收办法。...
现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规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你局《关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申请免征金、银增值税的请示》(津国税外[1997]20号)收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黄金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0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修改地方金库预算收入日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1997]55号),结合目前对原财税管理一、二处进行的机构分工调整,为了便于正确划分所得税预算收入科目,保证税款的及时准确入库,市局决定自1997年8月1日起...
根据市物价局函复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存车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费字[19 96]103号)确定的新的收费标准,我市机动车存车费专用定额发票的面额需要变动,具体通知如下:
1、“天津市机动车存车费专用定额发票”的面额重...
为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征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及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经济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津政发[1997]3 7号)规定,并结合我...
为了规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为,保障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对外贸易的发展,加强我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使用发票的管理和征收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体私营经济查账征收工作,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发票管理工作,现将《发票专用章 使用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天津市鼓励外商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优惠待遇规定》(津政发[1996]19号文件),加强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外商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7〕52号),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转发给你们,经请示国家税务局,现将有关问题明确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现将我局制定的《鼓励集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主管部门及各级税务机关帮助企业,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进行执法检查后,提出与现行税收政策执行不一致的一些规定应予纠正。对此,市局经过反复研究,逐条 分析了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为统一税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市局决定,下列规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函[1997]4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从1997年11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应停止向企业发售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9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特做如下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各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从事传销经...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字[199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从文到之日起,对新开办的商业环节一般纳税人必须严格按照年销售额...
现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1998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征管改革单位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在我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其经营收入应在经...
为促进我市公路货物运输事业的发展,维护运输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的要求,一九九三年原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交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代扣交通运输收入税款工作的联合通知》(税五...
现将《崔津渡局长在市财政地税系统个人所得税专业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现将《天津市契税征收管理具体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
自2019年1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正式启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已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纳税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关于“积极拓展疫情防控期间‘...
为促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管理,提升捐赠业务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我市财会服务工作的通知》(津财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