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总局[87]财税地字第021号通知精神,现对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规定如下:
一、对少年犯管教所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根据财政部[87]财农字第316号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给湖北省财政厅的批复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我厅[1987]财农24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得扩大减、免税范围。...
你局[87]税政字第510号请示悉。经研究,我们意见如下:
一、按税务总局[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的具体范围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建设、经济繁荣状况确定。 ...
根据财政[87]财农字第206号《关于颁发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浙政[1987]45号《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开征耕地占用税的报告〉的通知》,现对耕地占用税的有关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为了平衡不同地区外商投资企业间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经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对外商投资企业自有房屋房产税的开征范围由原来按省人民政府一九六三年前批准开征的三市十八镇,...
为了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增加渔民的收入,根据部分市、县的调查和建议,现对渔业税征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1979年4月1日起,国营、集体渔业生产单位和渔民个人销售的海产水产品,不分销售对象一律减按3%的税率征税。...
关于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在省外捕售鱼货课征渔业税问题,现经我厅、局联系研究,根据“浙江省渔业税征收暂行办法”第二条及我厅“关于执行浙江省渔业税征收暂行办法的具体施行规定”第三点4项规定的精神,如省外不征渔业税者,...
按省财政厅1月4日(57)财税创字第1号通知各专署、各县(市)人民委员会抄件:“关于鲨鱼征免渔业税界限问题,我厅56年5月27日(56)财办税字第4339号通知规定,系按捕捞方法是否带有危险性来划分征免,凡以钓钩或炮击方法捕获的,免予征税...
本省渔业税征收工作,省人民委员会已于二月二十八日命令颁发了浙江省渔业税征收暂行办法,由各县(市)人民委员会对外张贴通告,于四月十日开征。
渔业税工作,在本省来说,还是一项新的工作。...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如何确定纳税人的自有流动资金? ...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就其他具体问题补充规定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采用集中核算形式的纳税人,其财会部门设置的帐簿应按规定贴花。采用...
现将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财政部规定,《暂行条例》中的镇是指经省批准的建制镇。...
根据财政部[85]财税字第143号文件精神,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纳税人在今年1月1日以后缴纳上年度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须同时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在今...
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由于产品的纳税地点变化,引起了渔业税纳税地点的争议。根据《浙江省渔业税征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精神,按照既有利于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又兼顾渔业生产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渔业税的纳税地点规定如下...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这是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业的专业生产用地...
根据省人民政府浙政[1989]24号《关于开征粮食补偿金的通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集范围的解释...
你局财税[1989]135号《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颁发以后新批准建制镇,应自批准建制的次月起按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根据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88]国税地字第020号文件精神及我省实际,对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若干政策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请按照执行。 ...
根据省政府颁发的浙政[1989]17号《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我省从今年一月一日起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各地应尽快做好前期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入库。现对各地划分等级、确定适用税额的问题作如下规定: ...
为了做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财政部的有关通知,现将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如下:
一、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产品税、增值税时,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
根据财政部[86]财税字第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企业交纳的教育费附加列支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城镇集体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从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在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在征收所得税前列支...
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已由省人民政府转发各地。现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除设在乡、镇(不包括县城)范围内的乡镇企业(包括集体、个体企业,全民、集体、...
现将《浙江省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便于各地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根据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40号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若干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希贯彻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为了正确履行土地使用税报批手续,根据国家税务局...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7号)文件要求,灵活就...
为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
为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规范出口企业纸质资料保管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准确性,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出口...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第2号)——函证相关问题的关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第2号) 全文有效 2020....